第一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定期召开例会,遇特殊情况,可延后或临时召开。
第二条 团总支书记原则上要参加每次例会,其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必须参加例会;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主席提出申请,否则按旷会处理。
第三条 每次干部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具体由组织部负责。
第四条 每次干部例会由主席主持、秘书处负责联络。
第五条 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例会。
第六条 各部门原则上每周召开例会,具体可以按照部门规章执行。
第二章 活动参与制度
第七条 学校组织或本系组织的活动,如需各班人员或团学人员参加,根据活动性质由主要负责部门安排无课学生参加,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请假,确有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活动负责部门负责人打申请报告,负责人统一报告至主席团批准。
第八条 每次活动都需要所有部门配合组织完成,在活动前期会议布置完各部门负责任务后各部门需定期向主席团汇报任务进度及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 活动期间各部门负责的板块需尽快完成,切不可拖拉进度,最后草率了事。如有该情况发
生,当追究该任务负责人以主要责任。
第十条 活动当天所有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应按时到场参加,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及干部应起到带头作用,需做到精神面貌良好、衣着得体、言谈得体,以体现团学风采。
第十一条 每次活动,参与组织工作突出的部门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玩忽职守,出现较大漏洞者,要在团学例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并给予一定惩罚。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所有团学成员于开学初第一次集体会议时打印个人课表一份,交办公室以便安排会议时间。
第十三条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四条 团学组织大型活动任务分配后两天内交任务执行计划及安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七条 办公室负责整理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十八条 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办公室使用制度
第十九条 办公室实行各部门轮流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由秘书处制定。
第二十条 办公室设立信箱,以供成员信息交流。
第二十一条 各值班人员要签到,并做好值班期间事件的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所有办公室使用人员要维护办公室所有器材,维护办公室整洁,处理好与老师的关系。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经费须用于组织活动等公用事宜,不得公款私用,否则不得报销,如造成较大损失,还需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 经费支出凭证原则只有发票,在特殊情况下(如金额很少)可为收据。
第二十五条 经费支出应崇尚节俭、实用,杜绝铺张浪费,一经查实,不得报销。
第二十六条 发票上需填清楚物品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及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等,反面需填写用途与经手人,不得涂改、破损,否则不得报销。
第二十七条 遇到大型活动需预支的,需在策划书后附上经费预算表,该经费预算表需经常委会审核,再报系审批。
第二十八条 经费使用实行秘书处主任负责制,各部活动指出将由部长先报秘书处主任审核,经主席团审批后报团总支书记。
第二十九条 与赞助商合作应本着诚恳、“双赢”的原则,宁缺勿滥,不做有损于我院、我校声誉的合作。
第六章 选拔、聘用制度
第三十条 干部的选拔、聘用制度
选拔、聘用条件: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工作认真负责、塌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创新精神;
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无主干科目不及格。
在学校无处分记录、没有旷课。
选拔、聘用流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初试
复试
公式
发放聘书
补充条款: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部也可由团组织书记任命,其享受与其他学生会干部一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干事的选拔、聘用制度
选拔、聘用条件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热爱专业、勤奋学习,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在学校无处分纪录。
选拔、聘用流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各部门面试,最终由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确定是否聘用。
补充条款: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事也可由团组织书记任命,其享受与奇特学生会干部一样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 补充说明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说明
安顺学院旅游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