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旅游学院实习学生纪律及要求

作者: 时间:2012-11-09 点击数:

实习是高等院校在校生的必修课,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每个学生都应该参加实习活动。通过实习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掌握业务知识,训练职业技能,进而增强就业的竞争力。为规范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员工守则》,争做一名遵章守纪、吃苦耐劳、综合素质过硬、操作技能显著提高的优秀实习生。

2、提高自身道德修养,讲究文明礼貌,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处处表现当代大学生的风貌,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和学校声誉。

3、明确实习实训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认真实习,独立思考,全面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4、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职工,虚心向他人学习,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搞好团结。

5、在实习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实习,对自己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6、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拆装或挪动。对所借用具,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用后及时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7、必须保守实习单位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在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8、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按实习单位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9、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防止上当受骗。实习期间不得在江、湖、海中游泳,并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10、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应有组织、有纪律、按程序向实习指导教师、学院和实习企业报告,寻求正确途径解决。

11、不得擅自离开或跳槽到其他企业实习或就业,必须完成为期半年的实习任务,无特殊事由不得放弃实习机会,否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

12、珍惜实习机会,多思考、多请教、多总结,并及时与同学交流实习心得体会。实习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实习期间相关表格,实习结束后要形成一份详实的实习总结报告交由本系验收、归档。

13、凡违反上述实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凡因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退回学院者,视为实习不合格,不予毕业。

14、实习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继续上课。

二、奖励

为鼓励学生模范遵守实习纪律,认真实践,吃苦耐劳,学有所成,旅游系特设立“优秀实习生奖”。

1、由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学生在岗表现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鉴定,推荐优秀实习生奖候选人。

2优秀实习生奖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并由旅游系党总支负责审核,获奖名单最后报系主任批准。

3、优秀实习生奖在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工作表现出色,并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为实习单位、学院带来良好声誉。

(2)、工作表现出色,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3)、工作表现良好,工作态度认真,深受实习单位好评。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安顺学院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