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讨论决定对署名安顺学院旅游学院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此次科研奖励成果的时限及依据:
产生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依据《安顺学院旅游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进行奖励。
2.接受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与说明:
(1)成果申报者需按要求认真填报《安顺学院旅游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2)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1份、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交申报表与研究成果的电子版;
(3)报送资料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