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1.执行学校、院的有关指示,落实工作部署。
2.领导制定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3.讨论、制定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科研的文件。
4.讨论、确定教研室各学科的研究发展方向,组织领导教研室研究课题的确定、申报和落实。
5.组织、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确定教师工作量。
6.有计划地进行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
7.搞好教研室有关学科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如选定教材、督促检查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组织好考试命题、成绩评定、教学质量分析和有关教学工作的资料管理等。
8.组织落实与本室有关的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及其答辩工作。
9.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教学改革工作和开展有关的学术研究活动。
10.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安顺学院旅游学院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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