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主持党总支会议;认真做好本院师生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统战、维稳等工作及本院教师学习、进修、教育、管理等工作;领导好下一级党支部的工作。
2.团结支委成员,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团结并带领本院的师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的素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民主生活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抓好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4.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本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本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5.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搞好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和“下评上”的工作,参与本部门的推优、评优工作。
6.抓好下一级党支部和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
7.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并负责提供有关情况。
8.作好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完成学校党委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作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安顺学院旅游学院
2013年9月